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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1〕383号)


委直属各有关单位:

  近期,深圳市纪检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委、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2011年深圳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列入专项治理范围的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全面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扫除工作死角,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我委系统是今年督导抽查的重点。为做好我委直属各有关单位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下单位纳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一)委直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二)我委作为业务主管(指导)部门的社会团体(见附件)。

  (三)我委直属单位作为业务主管(指导)部门的社会团体。

  二、“小金库”专项治理起始时间以方案中的要求为准,重点包括:

  (一)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虚列会议费、培训费、科研经费以及其它成本费用项目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三)采取将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不入单位财务账的手段,截留收入设置“小金库”。

  (四)截留、隐瞒、转移纳入单位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停车场、食堂、制剂室等经营实体的收入,设立“小金库”。

  (五)采取截留、隐瞒单位培训收入、对外合作收入、会费收入、捐赠收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等手段设立“小金库”。

  (六)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或用于接待宴请、公款旅游、职工福利等。

  三、我委已经将《2011年深圳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去年检查工作,认真进行复查。于5月31日前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我委:

  (一)“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纸质报表及电子版)。

  (二)全面复查责任承诺书原件。

  (三)文字说明。

  上述报表可在财政部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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