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客运市场秩序
运输主管部门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督促汽车客运站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对夜间途经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不得批准客运班线的规定,严格督促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集中力量,严查不进站经营、无证经营、穿线经营等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
3、客运车辆通行秩序
公安部门加强道路执勤执法,集中力量整治客运车辆通行秩序,加强对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和郊区道路城市公交车通行秩序的管理;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在市际、县际主要道路增加临时执勤点,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认真检查客运车辆配备的所有驾驶人驾驶资格、驾驶时间、交通违法信息及车辆乘载人数、审验情况、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和轮胎磨损状态,开展安全提示;集中警力和装备,加强客运班线集中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查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抄告和转递制度。
4、积极开展安保工程、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治理,提高道路通行条件。
5、严肃事故查处,全面核查去年以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道路运输企业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专项行动有序进行并取得实效,三部门联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国 强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冯明怀 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
张 恒 省公安厅副厅长
成 员:余茂华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杨金平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
徐小平 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副处长
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由监管二处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三部门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各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并结合正在全省开展的全省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措施和要求,认真进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