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11〕49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关于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11〕36号)要求,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和省安全监管局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公安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陕西开展省道路客运隐患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关于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11〕36号)精神,经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和省安全监管局(以下简称三部门)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全国多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以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为载体,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结合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深入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和客运车辆通行秩序,落实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全省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与内容
(一)整治范围
1、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等所有道路客运企业、客运场站;
2、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和客运车辆通行秩序;
3、其他影响道路客运安全的因素。
(二)整治内容
1、客运企业
建立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与教育;客运企业对营运驾驶员的聘用和管理;建立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制度;落实客运车辆动态监管系统的安装、使用、管理;完善客运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制度,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