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创先争优活动四个步骤。
1. 部署发动(2010年5月底前),重点抓好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意见、实施公开承诺、组织专题学习四项工作。
2. 全面争创(2010 年6月-2011年6月),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重点抓好党性教育活动、岗位奉献活动、服务群众活动、亮牌示范活动、组织创新活动五项活动。
3. 评比表彰。本委每年进行一次评选表彰;2011年“七·一”前市直机关工委组织评选表彰。
4. 示范带动(2011年7月-2012年6月),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重点抓好树立先进典型、搞好对标分析、开展学习交流三项工作。
5. 总结提高(2012年7月一党的十八大召开前),重点抓好成果展示、总结经验、考核评议、完善机制四项工作。
(二)把握创先争优活动五个环节。
1. 公开承诺。党员结合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 领导点评。委领导对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也可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
3. 双向述职。每年年底,结合总结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机关党委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党员分别向党支部和群众进行述职,汇报开展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
4. 群众评议。结合开展活动述职,上级党组织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5. 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定期对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评。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评选表彰,市委每2年进行1次集中,机关党委每年进行1次评选表彰。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我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何礼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张保国、李庆章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活动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本委的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党支部要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把创先争优活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本委网站、专栏宣传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推广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党员身边的先进典型,在全委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