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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1年成都市重大工业项目及重大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1年成都市重大工业项目及重大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高新区经发局:

  为充分发挥重大工业项目对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带动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集群发展壮大,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的工作部署,请各单位积极做好2011年成都市重大工业项目及重大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一区一主业”产业规划及环保、节能等有关要求;

  (二)在工业园区内建设或经批准在园区外独立选址;

  (三)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

  (四)重大产业化项目从申报的亿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中筛选确定,总投资应在2亿元以上(引进外资2000万美元),并符合《成都市工业重大产业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二、项目分类

  2011年重大工业项目按照投产达产、加快建设、促进开工、前期储备“四个批次”的原则分类申报,分类方法如下:

  (一)投产达产项目指计划在2011年内竣工,投入试生产或投入使用的项目。

  (二)加快建设项目指在2010年底前已开工建设,且2011年内不能竣工的项目。

  (三)促进开工项目指前期工作扎实,能在2011年11月底前正式开工,并在2011年底形成一定投资量的项目。

  (四)前期储备项目指还在进行前期准备或招商谈判进展良好,有望于2011年内签约或注册,但2011年不能开工的项目。

  (五)项目所属产业按照“8+4”产业类别填报。

  三、项目结转

  (一)凡2010年重大工业项目在2010年底未完成投资额的,原则上都应结转至2011年;不结转申报的,应说明原因。

  (二)连续2年工程进度缓慢、投资额未达到总投资额30%的在建项目,不再列入2011年重大工业项目;

  (三)连续2年无重大进展的前期储备项目,不再列入2011年重大工业项目。

  四、申报程序

  各区(市)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与本地发改、投资促进等部门会商筛选确定项目后,向市经信委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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