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成经信技术[2011]2号)
各区(市)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为加强我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我委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1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组织申报2011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2010年销售额在8000万元以上。
(二)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布局规划,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我市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我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五)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我市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技术中心组织体系比较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七)企业两年内(指申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1、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
2、涉嫌涉税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八)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三项指标不低于最低标准(《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
(九)已组建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2011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须符合成都市优先鼓励发展的行业领域(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光伏光电、汽车、石化、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生物医药、食品和轻工业)。
(二)《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书》按照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及附表(见附件2)要求编写。
(三)企业在填写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相关附表(见附件2),要正确理解各项指标并与相关部门尤其是财务部门多沟通,力求各项指标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四)各区(市)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将推荐企业的申报书、2011年成都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表(附件3)、2011年成都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联系表(附件4)汇总后(A4纸,仿宋4号字,纸件一式2份,并附电子文档)于 2011年2月28日 前报我委技术创新处。
联 系 人:王 英
联系电话:61881611
E-mail: cxc509@163.com
附件下载:
1、《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略)
2、《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及附表(略)
3、2011年成都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表
4、2011年成都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联系表(略)
5、ppt解读《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略)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3:2011年成都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性质(国有、民营、中外合资) | 所属
市州 | 所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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