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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创先争优2011年年度公开承诺的通知

中共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创先争优2011年年度公开承诺的通知
(成经信机党[2011]9号)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成创先组办〔2011〕1号)的要求,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高位求进、加快发展”中要创先进、争优秀、作贡献,要切实做好2011年年度公开承诺。现将公开承诺要求通如下:

  一、承诺内容要具体实在

  着重围绕推动加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紧密结合各党支部的职能定位和不同类型党员的岗位特点,对年度内要完成的中心任务、重点工作、为民惠民等事项,提出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要求。党支部侧重进行履责承诺、惠民承诺,党员侧重进行党性承诺、岗位承诺,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对党风廉政作承诺。承诺事项力求简洁实在、易记能做,体现爬坡实干、起跳摸高要求。

  二、坚持开门开放作承诺

  确定党支部的承诺事项要充分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党员的承诺事项要经党组织负责人审核把关。党支部和党员的承诺要在党员活动场所或党务公开栏进行规范性集中展示,并选择通过会议、文件、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公开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对承诺兑现工作的督查

  建立践诺台账管理制度,明确践诺具体措施、进度和时限,定期督查通报。要把承诺和践诺纳入领导点评、支部民主评议和群众测评等工作,并同评优选先有机结合起来,促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诺、取信于民。

  四、特别是“窗口处室”要广泛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窗口、党员服务示范岗和争当服务明星活动,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党员要亮明身份、窗口要承诺服务。工作期间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党员要佩带醒目统一标识。

  五、承诺工作必须在3月底之前完成,《2011年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书(表)》(见附件)必须在3月31日前交机关党委办公室。

  附件:《2011年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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