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我市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商标节商标战略成果展示及商品展销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我市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商标节商标战略成果展示及商品展销的通知
(成经信办【2011】73号)


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中华商标协会和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第四届中国商标节,将于2011年9月5日至8日在成都举行。本次商标节是我国商标领域规格最高、影响最广的品牌盛会,届时将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国家领导人,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商务部、工信部、发改委等国家部委局领导,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高级官员、国内外著名知识产权专家出席。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第四届中国商标节筹备委员会的通知》(成办函【2011】)48号)的要求,现将组织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商标节商标战略成果展示及商品展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标节总体安排

  第四届中国商标节按主题活动、论坛讲座、商标战略成果展示及商品展销三大板块进行总体布局。

  二、主要活动

  第四届中国商标节主要活动包括:开幕式、商标年会主论坛、国际商标法律动态论坛、商标典型案例评析论坛、2011中国商标年会、“绿色商标”评选及发布、商标国际金奖颁奖、2011优秀商标代理机构评选颁奖、2009-2010年度公众推选最具影响力的十件商标大事等活动。

  三、参展任务

  按照市政府给我委的任务安排,各区(市)县组织企业参展任务如下:

  (一)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金牛区、青羊区各组织3户企业参展 。

  (二)高新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青白江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各组织10户企业参展。

  (三)彭州市、崇州市、都江堰市、邛崃市、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各组织5户企业参展。

  每户企业1个标准展位以上,即9平方米以上。

  四、参展费用

  标准展位:9平方米(3米×3米);价格:3000元/个。净地价格:300元/平方米,50平方米起租(特展)。按照有关政策,市经信委按企业实际参展展位费补贴一半。各参展企业将展位费转至以下账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