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科高[2009]102号)
各市科技局,吴中区、相城区科技局,各城区科技局:
2009年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须知》、《200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及相关文件已在创新基金网站发布(www.innofund.gov.cn),请你们认真解读,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
2009】154号)精神,在今年的创新基金工作体系调整中,市科技局由省厅授权作为苏州市(不含高新区、工业园区)的项目组织单位,负责辖区内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专家评审与上报管理中心工作,工作流程与2008年基本一致。
三、各类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1、初创型小企业创新项目
1)2008年、2009年由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立项的初创型小企业创新项目,由省科技厅作为项目组织单位。请于5月18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苏州市服务机构,同时完成网上操作。
2)对未列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的初创型小企业创新项目,由市科技局作为项目组织单位。请于5月16日前将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两份,5月24日前将地方立项文件报送苏州市服务机构。
2、重点创新项目
申报重点创新项目,由省科技厅作为项目组织单位,省火炬中心作为服务机构,完成申报企业的注册和认定工作。请于5月30日前将企业项目申报材料连同市、区科技局出具的不低于60%的资金配套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上报苏州服务机构。
3、一般创新项目
1)对2008年、2009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立项的一般创新项目,省科技厅作为项目组织单位。请于11月3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苏州市服务机构,同时完成网上操作。
2)对未列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的一般创新项目,请帮助企业于11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和申报项目网上提交,11月2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上报苏州市服务机构,并于11月30日前报送地方立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