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推荐国家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局:
现根据省科技厅的要求,贯彻落实科技部《
关于做好支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09〕190号)精神,就苏州市申报备选项目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积极参与“校企联盟”行动的企业。优先支持中小企业应对当前形势进行产品转型和技术升级、创新产品开发及扩大市场、先进适用科技成果产业化等具有较大带动和辐射作用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省和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已立项,或2009年已推荐上报省和国家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不再重复推荐。
二、有关要求
(一)苏州市推荐项目总数是8项(其中农业项目不少于1项)。请各地由申报单位填写《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项目申请书》。市局初选之后报省厅,由省科技厅择优挑选一批技术含量高、针对性强、符合《通知》要求的项目,上报国家科技部。
(二)根据省厅要求,各地要对最后立项的项目给予资金配套,资金根据财政属地原则进行。
(三)推荐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纸质材料一式六份,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各市推荐材料(含电子文档)和项目排序清单于5月27日前,统一报市科技局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