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成发改价检〔2011〕458号)
五城区和高新区发改局(物价局)、经发局:
近来我市主城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乱收费问题多次被媒体曝光,群众投诉举报较多。为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我委决定在五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1年5月9日-6月9日。
二、检查重点
主城区范围内的车站、各类购物中心、商场、旅游景区(点)、医院、宾馆饭店、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写字楼等配套及周边的非机动车停车场(点)。
三、检查内容
(一)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中是否存在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行为。
(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中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
(三)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中其它价格违法行为。
四、检查分工
(一)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和监督工作由五城区和高新区负责。此次检查以五城区和高新区为主,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进行全覆盖的检查。
(二)市价检局各检查科按区域分工对五城区和高新区实行督查和抽查。
(三)站前物价科负责火车北站及东站地区非机动车停车场(点)的检查。
五、检查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大处罚力度,坚决制止非机动车停车场(点)的各类乱收费行为。对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除依法处罚外,还要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二)要加强价格政策宣传,教育和提醒告诫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建立规范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三)要加强对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投诉的处理工作,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及时回复。
六、总结
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请于6月10日15:00前将检查情况总结上报我委,有典型案例的附处罚决定书。
联系人: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市场监管科 段雪忠 刘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