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五)完善保健食品的综合治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测频次,严厉查处违法添加药物、生产原料与配方原料不一致、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出厂产品未批批检验、经销盗号冒号保健食品、制售假劣保健食品、标注虚假、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行为;要会同质监、工商等部门加快完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制度,认真落实保健食品审评审批、功能声称评价和保健食品原料技术规范等制度,推进保健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六)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和检测方法,加强食品中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标准、超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质监部门要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和标签标识管理,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食品添加剂和虚假标识标注的行为。工商部门要严格食品添加剂流通销售的管理,打击违法经营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质监、工商等部门要严格实行三聚氰胺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禁止向食品和饲料企业销售三聚氰胺。
  三、强化企业自身建设,筑牢食品安全的企业基础
  (一)提高食品行业自律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积极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培训,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并推广到所有乳制品企业,进一步扩大诚信体系建设行业范围,在葡萄酒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开展食品工业信息诚信信息征集、披露和沟通机制研究,依据评价准则开展诚信评价和评级,研究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失信企业在信贷、税收、开业、许可、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积极开展诚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各食品行业协会要积极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二)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农业部门要指导监督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质监部门要指导监督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管理、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管理等制度;工商部门要指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监督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索证索票、规范操作、人员培训、健康管理、设备维护、餐具清洗消毒等制度;粮食部门要指导监督粮食收购企业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检验制度。各监管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管,深入排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和产品质量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技术漏洞,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并明确整改时限,做好限期复查。
  (三)鼓励支持食品企业推广应用先进管理制度和技术。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其他部门,按照“改造提升一批”的要求,对质量意识强、严格自律、守法经营,具有一定基础、但缺乏竞争优势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帮助企业查找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进一步改造生产条件,完善各项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按照“整合重组一批”的要求,对全省乳制品以及张家口、昌黎葡萄酒等生产集中区,采取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强强联合、龙头带动等方式,推动企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提高质量效益。质监部门要采取行政、认证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技术等食品安全管理先进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对快速检测、贮存、运输、信息化追溯等保障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卫生部门要鼓励企业制订、执行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更严格的企业标准。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