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
(济办发〔2011〕14号 2011年4月29日)
为加快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鲁办发〔2010〕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慈善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在扶贫帮困、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市慈善事业在公民慈善意识培养、组织体系建设、募捐救助水平、监督运行机制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目前,我市仍有33万残疾人、15.1万低保家庭和五保对象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困难群众需要救助。解决这些群体的困难,既需要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也需要挖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发展慈善事业是实施政府救助的有效补充,充分发挥好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缩小贫富差距,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和谐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发展慈善事业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法律规范、政策引导、社会参与、慈善组织实施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慈善事业发展。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慈善理念深入人心,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和公民参与意识普遍提高,政策法规不断得到改善,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组织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强,募捐救助能力显著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大力推进慈善文化建设
(一)努力打造富有济南特色的慈善文化品牌。要继承发扬济南人民扶贫济困、乐善好施、大爱无疆的优良传统,树立现代慈善理念,倡导现代财富观,发扬平等互爱、团结互助的人道主义精神,努力打造具有时代特征、济南特色的慈善文化品牌,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慈善活动。
(二)建立慈善文化长效建设机制。一要形成宣传教育的常态化。各级各部门要把慈善文化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纳入创先争优和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考评体系。宣传部门要把传播慈善文化列入年度宣传计划,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栏目,把传播现代慈善理念,弘扬现代慈善文化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给予宣传报道。各级党校要增设慈善讲座或在有关课程中增加慈善教育内容。各慈善机构要充分利用“5.18慈善日”等有利时机,认真组织好慈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二要重视对青少年慈善文化的培育。大、中、小学的政治课要增加慈善教育的内容与课程,组织学生到慈善等社会福利机构做义工,从小培养扶老助残、团结互助的慈善意识。三要加强慈善理论研究和先进慈善文化的引进。要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以改善民生弘扬慈善文化为主题,加强理论研究,纳入社会科学研究范畴。要加强对外交流工作,注重学习吸收国内外先进慈善文化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