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迎送要求。考察调研行程,主要由办公室负责同志负责协调安排。省领导同志来穗考察调研,我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到出发点迎送,不安排人员在中途站点迎送, 自带车辆不跟随。市领导同志到基层考察调研,各地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到辖区边界迎送,不安排人员在辖区边界、高速路口等中途站点迎送,自带车辆不随行。
(四)考察点安排。省领导同志来穗考察调研,考察点情况由我市负责同志或考察点负责人介绍;市领导同志到基层考察调研,考察点情况由所在区、县级市或单位负责同志或考察点负责人介绍。考察点现场不安排礼宾人员介绍。考察点及沿途不张贴欢迎标语,不悬挂欢迎横幅,不制作、悬挂领导语录。
(五)警车使用。省领导同志来穗考察调研,我市不层层加派警车,无特殊情况,沿路不鸣警笛,不亮警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市领导同志到基层考察调研时应当安排集中乘车,不安排警车引导。
(六)新闻报道。考察调研活动发新闻通稿。开展考察活动时,可安排必要的记者随行采访报道。省领导同志来穗考察调研,省指派记者随行采访的,不经省同意我市一般不再加派记者随行。市领导同志到基层考察调研,由市指派必要的记者和档案工作人员随行采访报道和摄影、摄像,各地各单位不得再增派记者和工作人员随行采访和摄影、摄像;开展专项调研时,不安排记者随行采访报道。
(七)食宿安排。省领导同志来穗考察调研和市领导同志到基层考察调研时,原则上不安排在商业酒店住宿和用餐。住宿不安排总统套间,不添置豪华设施,不增配高档生活用品;就餐按照工作餐标准,提倡采取自助餐形式,以当地家常菜为主,严格控制陪餐人员。
二、关于省市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安排
(一)严格审核把关邀请省市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不邀请省市领导同志出席一般性庆典活动,不邀请非分管省市领导同志出席专项工作会议或活动。
(二)严格控制参会人数。不安排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各地各单位负责同志陪会,减少各区、县级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时参会。
(三)科学安排会议日程和议程。除市党代会和市委全会以外,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半;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会期原则上为半天,不得超天;电视电话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90分钟。每次会议安排一位与会领导作主题报告或讲话,避免讲话内容重复、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