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穗文〔2011〕3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鉴于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市委同意,对该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一、市文明委领导
主 任:张广宁(省委常委、市委书记)
第一副主任:万庆良(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主任:王晓玲(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副 主 任:苏志佳(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邬毅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苏泽群(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吴沙(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陈如桂(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周庆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贡儿珍(副市长)
刘平(市政协副主席)
专职副主任:冯建标(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二、市文明委委员
陈家成(市委办公厅副主任)
李瑾(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钟健平(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秘书长)
郭共添(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欧阳永晟(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潘建国(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赵小穗(市经贸委主任)
华同旭(市教育局局长)
谢学宁(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
高小燕(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蔡国强(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治臻(市民政局局长)
吴善积(市司法局局长)
张杰明(市财政局局长)
崔仁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罗思源(市环保局局长)
侯永铨(市建设工委书记、市城乡建设委主任)
冼伟雄(市交通工委书记、市交委主任)
汤锦华(市农业局局长)
肖振宇(市外经贸局局长)
徐咏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书记)
黄炯烈(市卫生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