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局要按照此次专项检查要求的范围、重点和内容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建立健全经营单位档案(见附件2、附件3)。省局将派出检查组对各市州的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12月1日-2011年12月15日)
各市州局要巩固取得成果,及时总结专项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工作措施、成效、存在的问题困难、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填写附件4;书面总结、附件2和附件4请于2011年12月15日前一并报省局保化处。
附件:1.保健食品功能名称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汇总表
3.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登记表
4.保健食品经营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保健食品功能名称
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受理审批的保健功能有27项: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抗氧化、辅助改善记忆、缓解视疲劳、促进排铅、清咽、辅助降血压、改善睡眠、促进泌乳、缓解体力疲劳、提高缺氧耐受力、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减肥、改善生长发育、增加骨密度、改善营养性贫血、对化学性肝损伤的辅助保护作用、祛痤疮、祛黄褐斑、改善皮肤水份、改善皮肤油份、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消化、通便、对胃粘膜有辅助保护功能。
附件2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汇总表
市(州)
编号
| 登记时间
| 企业名称
| 地址
| 法人代表
| 负责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经营分类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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