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创新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窗口”机构服务与管理,健全办事制度和程序,优化运行机制,完善便民利民服务形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拓展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引入政府绩效管理,建立符合实际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目标绩效管理。
3.创新公共事务治理新模式。促进、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作用。对社会无力兴办、又确有必要兴办的公共事业,如救助站、慈善机构等,可由政府投资并通过公开招标等公正透明的方式发包到两个以上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经营管理,有关财政预算及受托企业或社会组织的财务账目全面实行网上公开。企业可通过资助设立社会组织等方式积极参与公共事业建设。探索建立“项目参与式”社会工作模式,构建多元互动合作的综合治理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开展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镇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狠抓落实,抓紧推进。
各镇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方案由区(县级市)机构编制部门牵头拟订,经广州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级市)党委、政府审批。2011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工作。改革工作完成后,省、市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评估。
(三)严肃纪律,加强管理。
区(县级市)党委、政府要坚决贯彻中央纪委、中央编办、监察部《关于严明纪律切实保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中纪发〔2008〕6号)精神,严肃各项纪律,健全约束机制,严禁干预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和突击提拔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改革后各地不得突破规定的镇机构设置限额和上级核定的镇行政编制总额。重视研究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切实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正常运转。
附件1
乡镇分类标准
一、指标选择。以乡镇的常住人口(万人)、土地面积(平方公里)、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万元)作为分类指标。指标数值以统计部门正式发布的数据为准,统计时间截至2009年12月31目。
二、指标权数(W)。按照各指标的重要性不同,分别确定常住人口的权数为4,土地面积为2,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4。
三、数据转换。通过“指标区闻及其代码表”(附后),将指标的实际数值转换为相应的代码(以D表示)。如果某一指标值达到对应某一区间的上限值,按上一区间的标准转换代码。
四、计算单项指数(P)。
(一)通过“代码分值表”(附后),将数据转换后得到的各指标代码转化为实际分值(F)。
(二)将各指标的分值(F)乘以相应的权数(W),得到各指标的单项指数为P。计算公式为:P=F×W。
五、计算综合指数(I)。将各指标的单项指数相加,即得到各乡镇的综合指数(I)。计算公式为:I=P人口十P面积+P财政收入。
六、分类标准。将乡镇划分为三类:
综合指数在150(不含150)以下的为一般乡镇;
综合指数在150一300之间的为较大镇(不含300);
综合指数在300(含300)以上的为特大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