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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穗办〔2011〕4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广州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广州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4号)、《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50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富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粤办发〔2009〕33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0〕17号)精神和我市政府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现就推进我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重要意义

  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是深化经济社会管理事权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衔接市、区(县级市)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不断推进镇机构改革,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以来,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强基层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镇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总体上看,我市镇级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还存在一些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的方面:镇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区(县级市)与镇职责不清、权责脱节以及财权与事权不对等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条块关系不顺,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直接制约了镇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未能跟上城镇化发展步伐,服务相对弱化,效能不高,满足不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必须通过改革,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从体制机制上破解农村城镇化发展的难题,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职责,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政府职能转变是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核心,要通过改革,切实将镇级政府职能转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推进基层民主上来。镇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措施是:

  1.科学配置和有效履行政府职责。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优化政府职能结构,加大向社会和市场的简政放权力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衔接市、区(县级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一站式”审批向基层延伸,减少行政审批管理层级,优化整合行政审批流程。积极推行行政审批“零收费”制度,降低政务、商务和公众办事成本。

  2.明确政府职能重点。按照镇的规划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同类型的镇要突出不同的职能重点。产业集聚,人口多、经济规模大的镇,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做好面向基层和群众的服务与管理,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增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城镇化发展到一定水平、经济规模中等的镇,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着力解决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农业比重较大、经济欠发达的镇,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村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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