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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1年治理小金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1年治理小金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现将《咸阳市2011年治理“小金库”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咸阳市2011年治理“小金库”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治理“小金库”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促进全市治理“小金库”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根据《陕西省2011年治理“小金库”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中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坚持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原则,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治理“小金库”工作,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完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目标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从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实际出发,全面深入推进治理“小金库”工作,着力解决对工作不重视、走过场及工作开展不平衡等问题,坚决扫除治理工作死角,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以“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时间步骤
  2011年治理工作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五个阶段。
  (一)全面复查阶段(截止2011年5月底)
  凡列入治理“小金库”范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都要认真组织复查,复查面必须达到100%。全面复查由各县市区、各部门治理机构负责组织。各单位(包括企业)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要在复查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和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见附件1),并附文字说明。各级治理“小金库”日常工作机构要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汇总填写《“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2011年6月1日前报送市治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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