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专项行动通知的意见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专项行动通知的意见
(咸政办发〔201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咸阳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当前,在食品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已成为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和号令,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热切期盼,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县市区政府、各级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严打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省政府专项行动的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一)各级政府的责任。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由市、县政府统一负责、领导,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协调联系和督导检查,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各级监管部门要将专项行动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需要。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使企业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各级监管部门的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依据职能分工,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实施岗位责任制,细化、明确各级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并抄送同级监察机关;切实加强本系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素质,增强监管责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
  二、注重宣教,不断强化社会监督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