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学科考试说明(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现将《2011年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学科考试说明(试行)》印发你们,请组织有关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做好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复习、考试工作。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1:
2011年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学科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学科)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四川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是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行的终结性考试,旨在全面反映我省高中学生在信息技术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二、指导思想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学科)应充分体现普通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的理念,充分体现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的精神,在课程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如实反映普通高中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利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学业水平,确保从会考到学业水平考试的平稳过渡。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学科)考试说明》依据教育部《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信息技术》、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技术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并结合我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教学实际情况制订。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2011年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学科)只在《信息技术基础》、《算法与程序设计》、《网络技术应用》模块和《数据管理技术》4个模块范围内进行,其余模块的考试将视各地选择情况另行安排。
《信息技术基础》模块为考生必考,同时,每考生还必须在《算法与程序设计》、《网络技术应用》和《数据管理技术》这3个模块中选择1个模块参加考试。
各模块考试内容及要求如下(本说明中使用的行为动词及掌握水平请参见《技术课程标准》中相关解释):
(一)信息技术基础模块
1.信息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