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实行应急部门联动、应急专家现场技术指导和会商咨询制度。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分别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

  (1)应急指挥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领导全市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负责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御、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其机构组成如下:

  总指挥长:市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电信局、市气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局、市地震局、市文物旅游局、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急办、宝鸡供电局、省地方电力公司宝鸡分公司、宝鸡军分区、武警宝鸡支队,宝鸡火车站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

  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主管副局长担任。市军分区、武警宝鸡支队和市人民政府各应急联动部门和单位确定的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宝鸡军分区、武警宝鸡支队组织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县(区)应急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与救援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贯彻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县(区)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市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起草办理市应急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市应急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等工作;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等。

  县(区)人民政府参照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2.2 应急联动部门与职责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应急调查、核查险(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根据险情灾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价和预报,与同级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组织应急治理项目,指导当地政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市应急办负责各部门之间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挥联络。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及宣传部门,积极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引导社会舆论,确保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灾险情信息发布的一致性和权威性。

  宝鸡军分区负责组织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协调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武警支队负责组织协调武警部队的抢险救灾行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

  市发改委负责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协调重要物资的应急生产、采购、调运等;必要时提出动用市级物资储备建议和请求国家和省给予资金、物资支持的申请;实施价格干预等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公安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在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维护社会治安,疏导交通,保证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