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宝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陕政办函〔2011〕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总结评估,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分别汇总2010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总体情况以及分类别事件具体情况。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往年比较情况,以及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情况,并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特点进行分析。
(二)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对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宝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从组织领导、预案建设、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物资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对2010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既要认真总结防范处置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又要实事求是,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建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
(四)典型案例分析。根据点面结合的原则,从2010年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各选择2-3个典型案例,对防范应对工作各重点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以利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总结评估的组织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及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汇总编写本辖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
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分为四个编写组,各组参加部门负责编写本行业领域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各组牵头部门在各有关部门报告基础上汇总形成本类别突发公共事件总结评估报告。具体分组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