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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一中心医院东院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一中心医院东院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综〔2011〕3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市一中心医院东院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10]490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市一中心医院东院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按相应等级手术费标准(不含手术材料费)的10%收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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