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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1〕22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委,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63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1年10月29日至30日进行。

  10月29日上午9:00-11:30考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下午14:00-16:30考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10月30日上午9:00-11:30考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下午14:00-17:00考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招标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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