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物价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关于宝聚家园、宝福家园、宝喜家园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关于宝聚家园、宝福家园、宝喜家园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管〔2011〕14号)


天津市信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宝聚家园、宝福家园、宝喜家园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39号)规定,你公司在津南区浯水道南侧承建的宝聚家园、宝福家园、宝喜家园为限价商品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该小区对外销售住宅建筑面积174930.27平方米,可按平均每建筑平方米不超过764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建筑平方米8786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宝聚家园
  
  单位:元/平方米

楼号

门栋均价

1门

1号楼

7678

2号楼

7678

3号楼

7753

4号楼

7678

5号楼

7719

6号楼

7700

7号楼

7500

8号楼

7500

9号楼

7612

总体均价

7640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