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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四)重点防范交通干线。
  铁路:宝成线凤州-阳平关段;阳安线阳平关-勉县段;襄渝线安康-南溪沟段、紫阳-梁家坝段、旬阳-白河段;西康线柞水-安康段;陇海线拓石-建河段、华山-潼关段;包西线蒲城-富县段、延安-绥德段、店塔-神木北段;神朔线神木北-府谷段;宁西线渭南-商南段。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公路:高速公路西延线黄陵-铜川段、西康线小河口-安康段、延榆线安塞-靖边段、西汉线户县-洋县段。国道316酒奠梁-河东店段;210清涧-延川-宝塔区姚店段、长安区沣峪口-宁陕县广货街段、西乡县古城-镇巴县鱼渡镇段;108周至-佛坪段;307绥德-吴堡段。省道旬阳-白河段、平利-镇坪段、岚皋-镇坪段、勉县-阳平关段、商州-山阳段、山阳-柞水段、山阳-镇安段、神木-府谷段。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五)重点防范期。
  泥石流主要防范期:6月-9月。
  滑坡、崩塌主要防范期:6月-9月,主要防范降水引起的滑坡、崩塌等;2月-4月,主要防范冻融可能引发的崩塌、滑坡。人为因素和其他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应全年防范。
  地面塌陷主要防范期:地面塌陷主要因地下采矿引起,应全年防范。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15)》规定要求,制订2011年和“十二五”全省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各市、县、区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编制本行政区域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于5月上旬前完成发布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突出可实现性、增强可操作性、资金落实有保障”的总体要求,科学编制“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尽快发布。
  各设区市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于5月底前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各设区市和地质灾害严重县的“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于今年年底前编制完成。
  (二)开展地质环境评估,做好移民搬迁工作。围绕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和陕北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工程,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移民选址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完善地质环境保护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实施抵御地质灾害的工程措施,加大土地政策引导,使移民搬迁尽可能避开地质灾害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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