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的通报
(陕政函〔2011〕8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创建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160号)要求,以打造绿色陕西、人文陕西、生态陕西为目标,按照“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能源”的标准,积极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创建工作,农村地区原有的脏乱差面貌得到极大改观,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做好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省政府决定命名西安市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办事处等4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为省级生态乡镇、阎良区新兴街道办事处井家村等25个村为省级生态村。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通过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其他正在创建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地区要以此为榜样,进一步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全面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不懈努力。
附件:1 2010年度省级生态乡镇名单(43个)
2 2010年度省级生态村名单(25个)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七日
附件1:
2010年度省级生态乡镇名单(43个)
西安市(4个)
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办事处
阎良区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阎良区武屯镇
阎良区关山镇
宝鸡市(13个)
扶风县法门镇
眉县首善镇
太白县太白河镇
太白县王家堎乡
凤县三岔镇
凤县河口镇
凤县平木镇
凤县坪坎镇
凤县岩湾乡
凤县唐藏镇
凤县红花铺镇
凤县温江寺乡
千阳县草碧镇
咸阳市(4个)
泾阳县云阳镇
彬县炭店乡
彬县香庙乡
旬邑县张洪镇
铜川市(2个)
印台区陈炉镇
宜君县尧生乡
渭南市(2个)
蒲城县孙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