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医大总医院神经病学中心床位费收费标准试行的复函
(津价综〔2011〕25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医大总医院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11]57号)收悉。鉴于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神经病学中心设施齐全、技术先进、病床平均占用建筑面积较大、住院环境较好,经研究,对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神经病学中心住院病房床位费等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1、四人间病房166间664张床(含独立卫生间、24小时热水供应及淋浴,病床平均占用面积8平方米以上),床位费收费标准60元/床·日(含2.50元医疗废物处置费)。
2、设置陪护床(椅),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10元/床·日。
二、ICU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ICU病房65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60元(含2.50元医疗废物处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