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宣传,以人为本,切实做好各类服务工作
高考和中考是广大群众高度关注的重大事情,要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公正、完善服务的原则,继续加强对考生的全程指导,多渠道、多形式地为广大考生和家长释疑解惑,使考生全面、及时了解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宣传、教育等部门及新闻媒体要加强沟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正面开展高考和中考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考生创造平静、宽松、和谐的考试环境。
五、明确责任,分工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高考和中考的组织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政府领导、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按照5月17日市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杭州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工作专题会议的精神,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高考和中考各项保障工作。
要加强高考和中考联合值班工作。公安、卫生、环保、无线电管理等部门要派员到市教育考试院开展联合值班,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在高考和中考期间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指导各区、县(市)做好所在地考区考试的有关保障工作。
教育部门要加强标准化考点、规范化试场的建设,特别要加强对新设考点(学校)的管理与检查,做好监考人员的选聘和保密培训工作;落实各项试卷安全保密措施,确保试卷安全;考前要对所有考区进行专项检查;指导各考点(学校)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各考点(学校)要对校内食堂和商店进行卫生检查。
保密部门在考前要对所有试卷保密室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检查相关保密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提供区、县(市)试卷运送车辆免检证明,并协助公安和无线电管理部门对利用高科技手段窃取试卷内容的案件进行查处。
监察部门要协助做好有关投诉和举报受理工作。
宣传部门要及时、全面、准确、权威地报道招考政策等有关信息,并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对涉及考试、招生等相关宣传报道严格把关,努力营造宽松的考试氛围,使考生能以平和心态参加考试。
公安部门要协助教育部门做好试卷运送的安全保卫工作。送卷车辆与“110”指挥中心实行联动,妥善处置试卷运送途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设置警戒线,增派警力,加强各考点(学校)门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高考和中考期间及前后的网络监管,对有关考试的违法违规信息,根据应急预案规定及时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