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工商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工商局2011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工商〔2011〕11号)
市局机关各部门:
2011年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及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家工商总局总局
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三强一创”活动要求和建设法治工商目标,广泛开展以
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提升其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主体和社会群众的知法、守法、护法意识,积极为贵阳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贡献。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
1、
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和“三创一办”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
贵阳市城乡规划条例等。
3、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人民调解法、
刑法、
刑事诉讼法、
保守国家秘密法、
集会游行示威法、
信访条例、
贵阳市人民调解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