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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工商局关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工商局关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工商〔2011〕12号)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人居环境,扎扎实实推进我市“创模”工作,按照《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及市创模指挥部《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11年目标责任分解表>的通知(筑创模通〔2011〕3号)精神,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巩固提高建设系统创模成果工作。组长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姚元怀担任,副组长由机关党委书记戴丽霞、副局长王芹、韩道权担任,成员由市场合同处、注册处、消保处、商广处及各分局、县(市)局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市场合同处,具体负责本系统各项创模攻坚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二、工作目标

  立足职能,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创业环境,提高城市卫生水平,增强全民健康意识,构建生态文明贵阳为目的,严把市场准入关,积极开展创模宣传、限塑、危废物处置(执法过程中查缴的)、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和年检等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创模目标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搞好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力度,提高本系统职工对创模工作及环保投诉热线12369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协调全市广告经营单位以公益广告形式开展创模宣传,尤其是在楼宇内的电视、广播、广告牌上加大创模宣传力度。

  (二)严把市场准入关

  1、认真把好工业企业的市场准入关,工业企业依法需要提交环保前置许可手续的,办理注册登记时要按规定提交。

  2、结合年检抓好创建工作,凡2007年1月以后成立的工业企业,在年检时需提交环保手续,不能提交环保手续的暂缓通过年检。

  3、配合环保部门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因环保不达标被政府关停或相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工业企业,经相关部门函告后,登记机关不予通过年检。

  (三)加大“限塑”工作力度,杜绝白色污染

  进一步巩固“限塑”工作成果,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积极开展对商品零售场所特别是集贸(农贸)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市场开办单位的责任。以塑料购物袋生产、批发环节的为监管重点,督促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建立购销台账制度,严历打击违规继续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行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法规做好执法过程中收缴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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