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冀政〔2011〕6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1-2015年)
根据《
全民健身条例》和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国发〔2011〕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全省广大人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全省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建设体育强省、实现人民健康幸福、社会文明进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贴近群众、方便百姓”,把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作为全民健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各类人群体育协调发展。
2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推进城乡、区域之间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发展。
3坚持依法治体,全面执行《
全民健身条例》,切实保障公民体育健身权益。
4坚持重在基层,把全民健身工作重心放到城乡基层。
5坚持活动与建设并举,重在建设,扎实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增强全民健身意识。群众体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进一步增加,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由304%增加到342%,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的城乡居民人数明显增加。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
(二)形成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全省各类体育场地达到56万个以上,人均体育设施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普遍形成设区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