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徐教职〔2010〕19号)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0〕19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教办社教〔2010〕8号)要求,现将我市开展“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开展“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的认识
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的重要要求,也是世界教育事业发展的趋势。“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不仅是大力宣传终身教育理念,使“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重要平台,更是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二、突出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主题
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主题是:“推动全民学习,让生活更加美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大力宣传终身教育思想,推动全民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努力提升国民素质和生活品味,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做好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组织领导及活动安排
1.2010年徐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民政、文化、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组成,市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具体活动由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实施。
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省级以上社区教育实验区、社区学院要结合各自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参加此次活动。活动中要统筹协调,周密组织,加强全过程指导,把实事办好。
3.各地要根据教育部确定的今年学习活动周“推动全民学习、让生活更加美好”的主题,面向所有社会成员开展具有各自特色、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教育活动。活动既要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要把是否培育了活动载体,展示了终身学习成果,营造了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作为检验这次活动成败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