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新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注:此表一式三份,学校、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一份。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及从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市区职业学校也填报此表,附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高中学历证明。

  附件2
  2010年徐州市和外市联办职业中专录取审批表
  学校名称:           联办学校名称:       
 

专业:

专业:

专业:

联办学制:

联办学制:

联办学制:

 

合  计

其中

 

合  计

其中

 

合 计

其中

市区

县区

外市

市区

县区

外市

市区

县区

外市

计划招生人数

            

确定录取人数

            

学校意见:

(学校章)

学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县(市)区教育局职社处审批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职社处审批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