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农业厅。
实施时间:2011年7月-2012年6月。
完成时间:2012年6月。
八、强基惠农工程
(一)桂中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治理示范项目。
筹措资金2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7亿元,建设南宁市宾阳县和来宾市武宣县、忻城县、合山市、象州县、兴宾区等6县(市、区)的土地整理项目143个,其中续建2010年开工建设的项目49个、2011年新开工建设的项目94个。
牵头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环保厅、水利厅、农业厅,南宁市人民政府、来宾市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10年-2012年。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二)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筹措资金5.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67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61亿元、市县安排0.22亿元。主要在全区14个市64个国家立项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建设中低产田改造项目70个,计划完成中低产田改造任务38.99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9个,计划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9.41万亩;建设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个。
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配合单位:各市、有关项目县人民政府,各级水利、农业、科技等部门。
实施时间:2011年6月-2012年6月。
完成时间:2012年6月。
(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建设项目。
筹措资金4亿元,其中中央安排补助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2亿元。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投入,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促进稳粮增收。
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时间:2011年1月-2012年4月。
完成时间:2012年4月。
(四)农村屯级道路建设项目。
筹措资金3亿元,修建屯级道路2000公里,解决农民行路难问题。
牵头单位:自治区扶贫办。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民委、水库移民管理局。
实施时间:2011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