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的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的通报
(桂政办发〔2011〕1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2010年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规定,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考评组对各市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010年全区各地共发生各类事故6203起,同比下降10.53%;死亡2897人,同比下降4.04%;受伤5318人,同比下降20.72%。全区各地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农机、铁路路外、火灾等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全区14个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以内,其中:来宾市87.41%、百色市95.63%、梧州市95.68%、桂林市96.21%、柳州市97.70%、贺州市97.26%、北海市97.44%、河池市97.45%、贵港市97.50%、玉林市97.98%、防城港市98.68%、钦州市99.03%、南宁市99.44%、崇左市100.00%。

  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2010年,各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广西发展良好势头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加强了安全生产组织领导。2010年,各市人民政府认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要求,切实承担起本地区安全监管责任,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工抓。各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审定本级政府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主持召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各个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与所属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分解下达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研究细化考核制度,落实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大部分市的主要领导能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本地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