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划分农村发展类型,推进城乡建设空间整治。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农村进行类型划分,明确城乡建设空间统筹的重点范围,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空间整治。
4.优化城镇建设规模布局,推进城镇土地改造。引导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建设规模合理拓展,促进形成特色明显、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的城镇建设空间体系。有序实施旧城镇、旧厂矿、城中村改造整治工程。
5.开发海洋国土,提升区位优势。合理确定北海-钦州-防城港三个市海岸线可开发利用规模,协调港口工业、海洋旅游、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规模和布局关系,做好海域使用与土地管理制度衔接协调,安排海洋国土整治工程。
6.创新生态环境保护路径,践行以发展促保护理念。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树立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要保障的理念,科学确定旅游、林业产业发展空间,统筹规划各类生态保护区。
7.推进国土综合整治,提升国土利用空间。划分国土综合整治类型,针对土地退化进行综合防治,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城市及县镇土地更新改造、矿区土地整治、重点流域水土综合整治等,有选择、分区域逐步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工作,部署综合整治重大工程,拓展国土利用空间。
8.部署国土安全建设重大工程,构建边境国土安全格局。客观分析未来边境国土安全建设的实际需求,制定边境线中方公民居住地建设战略,安排保障国土安全重大工程,提升边境国土安全水平。
9.改革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创新特色资源利用政策。根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实际,探索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特色农业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城乡建设空间整治、土地征转分离和独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政策创新,改革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在资源开发利用上先行先试。
四、规划范围和期限
(一)规划范围
以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个市行政区域及玉林和崇左市相邻的部分区域为规划范围,包括陆域和海域。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扩展到周边区域。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0~2030年,规划基期为2009年,近期为2015年,中期为2020年,远期为2030年。
五、规划编制工作内容
(一)规划顶层设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