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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土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土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7号)


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崇左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土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土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土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土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国土资源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广西国土资源工作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及《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意见的函》(国土资函〔2010〕20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规划编制的重要意义

  国土规划是根据国家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国土自然条件,对国土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的统筹谋划和综合部署。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是全国国土规划工作的试点地区之一,编制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土规划是国土资源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土规划编制工作,是新形势下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客观要求,对统筹区域陆地开发与海洋开发、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整治,妥善处理局部发展与全局发展、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关系,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全广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国务院国发〔2009〕42号文件为总体要求,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为基本依据,以实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土空间功能最优化、效率最大化、资源配置一体化为主要目标,以土地、矿产、能源、海洋等重要国土资源配置和开发利用管控为重要抓手,结合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实际,按照“全面部署、重点推进、分步实施、差别管理、强化调控”的思路,统筹海陆空间开发,协调产业发展,构建定位清晰、职能互补、竞争力强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为切实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打造成为我国沿海发展的新一极提供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方案和国土资源利用方案,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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