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加强政府领导,落实用人单位责任,强化行政监管,依靠科技进步,立足国情、区情,突出重点,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既着眼长远,又立足当前,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宣传动员,社会参与。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规划目标。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防治意识,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基本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到2015年,实现如下工作目标:
--新发尘肺病年均增长率由现在的8.5%下降到5%以内,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较2008年下降20%,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6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65%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85%以上。
--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比2008年提高20%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监管网络不断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对中小企业的监管得到加强。
--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水平。按照区域发展规划,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与职责任务相适应、规模适度的自治区、市、县三级职业病防治网络,基本职业卫生服务逐步覆盖到社区、乡镇。加强自治区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应急救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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