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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至2010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的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至2010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的通报
(桂政发〔2011〕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2009年全区消防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至2010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全区消防事业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现将全区各市完成2009年至2010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09年至2010年,全区各市共投入消防经费6.4亿元,比2007年至2008年增长了46%;各市、县(市、区)均制定出台了《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桂林、防城港市的消防指挥中心和23个消防站相继建成投入使用,柳州、梧州、防城港、贵港、玉林、百色、河池、来宾、崇左等9个市所辖县(市、区)已全部建立消防站;广西公安消防总队及北海市消防指挥中心、广西南宁消防训练基地开工建设,柳州、玉林市消防指挥中心、钦州港石油化工综合模拟训练基地和防城港、百色市的训练基地项目正在开展立项和征地工作;南宁市率先在全区建立了适应抢险救援和执勤战备任务,同时兼顾跨区域战勤保障任务的战勤保障大队,完善了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和社会联动战勤保障机制,柳州、钦州、百色等市的战勤保障体系也在积极建设中。全区新增公共消火栓2096具,总数达到19124具,柳州、桂林、北海等10个市消防水源覆盖率达标;梧州、北海、贵港、来宾、崇左等5市按国家第三期特勤站建设计划完成了建设任务,落实配套资金3000万元,采购装备器材8000多件套;全区新购执勤消防车97辆、微型消防车43辆,消防摩托车188辆,南宁、柳州、百色、崇左等12个市的消防车数量达到国家标准;全区共购买消防装备、器材等3.7万套(件),南宁、柳州、百色、崇左的个人防护装备、灭火器材装备、抢险救援器材的配备率全部达到100%。城乡抗御火灾能力显著提升,火灾形势继续保持相对平稳,连续11年没有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感明显提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至2010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关于“对完成消防责任目标的市人民政府通报表彰”的规定,经对全区14个地级市贯彻落实消防重点建设目标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柳州等4个市被评为先进单位,防城港等10个市被评为达标单位。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各市的积极性,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被评为先进单位的柳州、南宁、百色、钦州等4个市人民政府和被评为达标单位的防城港、玉林、桂林、贵港、北海、梧州、来宾、崇左、河池、贺州等10个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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