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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监管和企业日常生产的重要内容,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和行业安全准入,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准投入生产和建设。
  (四)扎实推进职业危害防治。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卫生、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协调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监管队伍、技术装备、工作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有效防范治理职业危害。
  五、深化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一)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认真总结和大力宣传“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继续加大对《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0〕32号)的宣传深度、力度和广度。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万里行”集中报道活动,使“安全生产功夫在平时”、“没有安全稳定就没有一切工作的主动权”、“安全生产永远不能松口气”、“敢字当头、防字在先、严字把关、实字为本”等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继续抓好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农村的“六进”活动,深入推进安全工业园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社区系列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三)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为重点,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拓宽安全培训的覆盖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要严格考核、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进一步落实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加强安全学科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努力培养高素质的安全专业人才。
  六、推进安全达标,强化安全基层基础
  (一)有序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在全省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普遍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工作的综合监管、监督管理、统计分析和行业指导,促进企业安全基础不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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