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着力提升城市软实力,增强核心城市集聚和辐射能力
(十二)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新增文化发展经费2800万元,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一院三馆”(市歌剧院、博物馆、城市规划馆、文化馆)、横琴粤港澳文化产业园和珠海南方影视传媒等项目建设。加快培育文化创意产业,支持有技术、有品牌、有市场、有潜力的动漫企业做大做强。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切实抓好各项创建工作落实,提高市民参与度。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的综合保护与开发利用,积极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支持文艺精品创作,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市财政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文明办等单位负责)
(十三)加大人才工作力度。加强招才引智工作,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积极引进海内外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支持创新科研团队的建设。发挥科技重奖的导向作用,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作用,培养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完善人才政策,优化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切实解决人才住房、医疗、社保和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营造事业留人、待遇留人、环境留人和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工贸信局等单位负责)
(十四)推进改革攻坚。坚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加快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巩固“大部制”改革成果,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入推进富区强镇、医药体制等重点领域改革。促进市属投融资平台转型升级,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监管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适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利用国家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自身发展。深入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加强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市编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改革办等单位负责)
(十五)优化生态环境。深入实施生态建设“四个百分百”行动方案,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点城市,积极创建低碳城市。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项目建设。实施“森林城市、生态家园、幸福珠海”建设工程,推进重点生态工程、绿道网和城市公园建设。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继续完善排污自动监控系统,大力推动结构性减排。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治理土壤、水、大气和固体废弃物污染。大力推进高栏港热电联供项目和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发挥土地利用规划的管控作用,加大国土资源执法力度,加强闲置土地清理和土地储备,严格保护耕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落实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以香洲区为主战场,市、区、镇(街)、社区四级联运,重点整治城市脏乱差、交通拥堵、烟尘噪音污染等突出问题,营造“净、畅、宁、美”的城市环境。(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科工贸信局、市国土局、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高栏港区、市城管局等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