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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共青团徐州市委员会关于在职业学校评选2011年省、市级“三创”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5. 省级先进班集体的推荐必须是曾获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班级。
  三、推荐程序
  学校按照班级学生推荐或学生自荐、任课教师和年级组评议、全校张榜公示(1周以上)、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组织审核的程序确定名单,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正式推荐名单的同时,应附下列材料:
  1.张榜公示的起止时间、地点位置、公示方式、小样及收集的有关意见,书面记录原件。
  2.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校长签字的复印件。
  3.被班级推荐的所有学生的推荐表(应经校长签字)。
  上述材料报市教育行政部门留存。
  四、名额分配
  评选名额按各地职业学校在校生数和毕业生数的一定比例以及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等因素下达(见附件1)。各地和学校要在严格评选标准的前提下,兼顾到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学校。各类学校的分配名额不得互转。各校推荐上报的人员一律不得突破分配名额。
  五、具体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职业学校要根据表彰类型,分别打印推荐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务必于3月10日之前报徐州市教育局职社处,同时提供推荐名单的电子稿(zjc@xze.cn)。
  联系人:李 英
  电 话:0516-83723002(办),13852034836 。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推荐手续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荣誉称号,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省、市级“三创”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省、市级“三创”优秀学生推荐人员上报表(样表)、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员上报表(样表)
  3.省、市级“三创”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样表)
  4.省、市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样表)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省、市级“三创”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及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省 级

市 级

省 级

市 级

省 级

市 级

江苏省徐州市中等专业学校

3

5

1

2

2

2

徐州市旅游与航空服务中等专业学校

2

4

1

1

2

1

徐州经济开发区工业学校

2

4

1

2

2

1

贾汪区

3

5

1

1

1

1

铜山区

6

10

3

3

2

2

睢宁县

3

6

1

1

1

1

邳州市

5

8

2

2

2

2

新沂市

3

4

1

1

1

1

丰 县

4

6

2

1

1

2

沛 县

5

7

3

2

1

2

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3

5

1

2

3

2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3

5

1

2

3

2

江苏省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3

5

1

2

3

2

徐州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3

5

1

2

3

2

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3

5

1

2

3

2

徐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1

1

0

1

0

0

徐州文化艺术学校

1

1

1

1

0

0

徐州机电工程学校

1

2

1

1

1

1

徐州能源工业学校

1

2

0

1

0

0

徐州技师学院

2

3

1

2

2

2

江苏煤电高级技工学校

1

2

0

1

0

1

徐州工程机械技工学校

2

3

1

1

2

1

合 计

60

98

25

34

35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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