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教育局、共青团徐州市委员会关于在职业学校评选2011年省、市级“三创”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徐州市教育局、共青团徐州市委员会关于在职业学校评选2011年省、市级“三创”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徐教职〔2011〕3号)


各县(市)、区教育(社会事业)局,各有关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计划》,切实加强和改进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创业创新创优(以下简称“三创”)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省教育厅和团省委,市教育局和团市委每年在职业学校表彰一批省、市级“三创”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现将2011年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籍学生和班级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省、市级“三创”优秀学生
  1.创优。品质优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意识。成绩优良:熟练掌握本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且成绩良好。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各项体育运动和文体活动,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创新。富有主人翁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牢固的专业思想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勤学敏思,在社会实践活动和各类技能竞赛、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
  3.创业。富有开拓精神,勇于探索实践,有较强的创业意识,自觉学习和了解创业知识,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创业实践活动,或有自身创业经历,表现突出。
  (二)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1.综合素质好。思想政治过硬,没有违纪行为;学习刻苦努力,成绩全部合格;身心健康,进取向上。
  2.担任班级、团支部、校学生会等干部,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性、创造性强,表现突出。
  3.受到老师同学的普遍好评,被评为县(市、区)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
  (三)省、市级先进班集体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党爱国,遵守社会公德,在班主任指导下,制订切实可行的集体奋斗目标和工作计划。班级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每个学生都在班级中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
  2.注重班集体建设,班级凝聚力强,形成催人奋进的集体氛围。干部独立开展工作,起到表率和核心作用;学生讲文明,有礼貌,守纪律;同学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共同提高,全班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自治自律的能力。
  3.班级常规管理有特色、有成效,班容班貌健康向上,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建设特色鲜明的班级文化,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在校内、市内有一定知名度。学生无违法、重大违纪事件和安全事故。
  4.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风端正,学习积极性高,成绩位居年级前列。学生专业思想稳定,热爱本专业学习,在各级各类大赛中取得佳绩。学生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公益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