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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
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申 请 书

申请人姓名:        

工作单位:        

从事专业:        

拟申请培养层次:        

隶属地区(部门):        

申请日期: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二○一一年

填 报 须 知

  1、填写前须认真阅读有关说明,有疑问可向省人才办或有关市、部门咨询;
  2、填写内容须准确无误,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一律填写“无”;
  3、第一~七项内容由申请人填写,第八项内容由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第九项内容由所在单位填写,第十~十一项内容由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进行选拔时填写(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省主管部门对第一、二层次人选的意见也签署在第十一项内),第十二项内容由省人才办组织专家对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进行选拔时填写;
  4、所填内容须经所在单位核实。

  一、培养对象申请简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民  族

 

籍贯

 

出生地

 

政治面貌

 

国  籍

 

身份证(护照)

号码

 

工作年月

年 月

专业技术职务

 

原学专业

 

现从事

专 业

 

所属产业领域

 

学 历

 

学位

 

最终学历获得

部门与时间

 

电子邮箱

 

有无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

 

工作

 

单位

单位及职务

 

办公室电话

 

隶属地区

(部门)

 

所在市

 

手机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政府特贴年份

 

博导年份

 

博士后进站年份

 

人社部突贡年份

 

省部突贡年份

 

回国年份、国家

 

入选国家人才计划或工程情况

计 划 类 别

入 选 时 间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百千万人才工程

 

杰出青年基金

 

千人计划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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