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徐教党[2011]11号)
局直属各学校、局机关各事业处室:
根据市人才办《关于做好省 “333工程”培养对象第三期期满考核和第四期选拔申报工作的通知》(徐人才办〔2011〕6号)要求,现就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对象与条件
1、推荐申报对象。局直属单位直接从事教育教学或研究或从事教育教学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2、推荐申报条件。年龄要求,第一、二、三层次的培养对象,应分别为1956年1月1日、1961年1月1日、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所带学科成绩显著;参加市级评优课或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获二等奖以上;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至少4篇(其中专业论文至少2篇,核心期刊至少1篇),主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题;在本系统内有较高知名度,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有市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
二、推荐申报的程序
1、组织申报。请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认真填写《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经同行专家推荐,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局组织处。
2、资格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3、专家评审。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由局党委核定后,报送市人才办。
三、有关要求
1、各校要严格按照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确保培养对象推荐人选质量。
2、申请人通过江苏人才工作网(http://www.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涉密信息不要在网上填报。
3、申报材料的填报要认真、规范、完整。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书、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科研课题结题证书、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的证明等。所有证明材料在网上申报时须为原件扫描件或数码照片。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原件扫描件须同时作为附件材料上报。
纸质材料的申请书一式四份、附件材料一份(按人员分别装袋,袋有封面,附件材料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2)《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请于2011年5月10日前将推荐培养对象人选有关材料连同推荐人选汇总表、推荐人选业绩明细表等报送局组织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3722605,工作邮箱:ZZC@XZE.CN。
附件:
1.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2.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
3.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材料袋封面
4.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业绩明细表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单位(盖章)
序
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学位
| 从事专业
| 职称
| 手机号
| 电子
邮箱
| 近五年主要业绩与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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