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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报送2010年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报送2010年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苏文人字〔2010〕8号)


各市(县)、区文广新(文体、文科、社会事业)局,市各有关单位,各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人事局2010年职称工作安排,我局将于八月召开中(初)级资格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评审条件:

  2010年全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中级资格评审条件按省文化厅制定的《资格条件》执行(具体可在“江苏省文化厅”网站主页的“服务大厅·其他”栏目中查阅)。

  二、资格评审对象:

  1.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对照国家和我省职称政策及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不受户籍、档案、身份年龄、单位性质的限制。

  2.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对照资格条件,申报艺术等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的资格不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

  3.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并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所取得的专业资格不与工资福利待遇挂钩。

  三、中级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

  1.艺术、群文专业不作外语要求;图书、文博专业可考外语或古汉语(免试人员,请对照江苏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2.职称外语(古汉语)合格证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

  3.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者;因公出国者在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者,可免试职称外语。

  4.在县级市(不含)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不作职称外语要求。

  5.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

  6.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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