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比活动的通知
(苏文物综字〔2010〕37号)
各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更好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提高水平,现决定组织全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省文物局开展的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比活动。
本次案卷评比活动以省辖市为单位参加,统一报送参评。我局将先行对辖区内各市、区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评、筛选。参评要求如下:
1. 参评案卷为2008年6月1日-2010年5月30日期间结案的完整行政处罚案卷。
2. 参评案卷每份要求上报案卷原件和复印件6份(并报电子文档),附上案件承办人员行政执法证件复印件和案卷简评。
3. 请于6月20日前完成案件报送工作。
本次案卷评选奖项设置分为优秀案卷奖和团体奖。各市、区的参评案卷不仅代表自身执法水平,也代表了我市的整体执法水平,将直接影响我市参评结果。优秀案卷还将代表省文物局参加第三届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比活动。因此,请各市、区要高度重视本次案卷评比活动,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参评案卷数量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