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标准是,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立足本职岗位,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载体实践,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发展本领,转变工作作风,在推动苏州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跨越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体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善于学习新知识和基层群众的创新实践,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自觉践行党的宗旨,积极参加“双结对”、“三服务”、“在职党员进社区”和党员志愿者等活动,经常深入群众了解民情民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切实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五个好”、“五带头”的创建标准,结合实际工作和党员岗位特点,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本单位创先争优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做到简洁可行、好记好做好评,使创先争优活动更有针对性、导向性和操作性。
四、活动时间和步骤
根据《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安排,我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从2010年6月开始,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具体分为三个时段进行:
第一时段:从2010年6月开始至2010年底。以培育选树典型为专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党支部要继续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进一步完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组织对所属党员进行摸底调查,积极向上级组织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候选对象,积极组织党员参加“我心中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示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形象,努力形成创先争优活动浓厚氛围。年底,结合年终总结和民主评议工作,开展评比表彰工作。
第二时段:从2011年1月开始至2011年7月。以喜迎建党90周年为专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局党委将具体研究部署,精心谋划安排,认真组织引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展示我系统党员风采。明年“七一”前夕,各单位要选树和推荐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先进典型。局党委将在“七一”前,召开纪念建党90周年表彰大会,表彰一批在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